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 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19.12.2014  19:15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19日电 12月12日,黔东南州剑河县久仰乡久吉村发生一起火灾,烧毁房屋69栋,受灾176户、619人。火灾发生后,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贵州省长陈敏尔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各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为认真落实陈敏尔省长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安全工作,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大量增加,加之春节临近,各类物资生产、储存、销售进入旺季,人流、物流量大,致灾因素增多,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彻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力、守土有方、守土有效,全力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防止重点领域火灾、亡人火灾、和“火烧连营”火灾发生。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地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履责、严肃问责,将责任分解细化到相关职能部门,任务要具体到岗位和人员头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和防火灭火职责,依法督促隐患单位及时整改。基层政府、组织要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等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推动社会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地要按照贵州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部署,结合近期开展的专项整治,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农村木质结构连片村寨、“三合一”建筑、易燃易爆单位、重要物资仓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为重点,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陈敏尔省长批示要求,认真督促行业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强化平时练兵,遇有险情及时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林业部门要加大森林巡查和监护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切实加强农村火灾防控工作。各地要强化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组建多种形式的灭火力量,发挥义务消防组织在宣传教育、防火巡查、火灾扑救等方面的作用,重大节庆期间,要加大检查管控力度。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消防业务指导,根据当地民俗活动和消防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用火用电行为,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各行政村要成立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的防火安全小组,定期组织开展“上门式”“面对面”入户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大村寨要采取“鸣锣喊寨”等传统防火形式,增强群众火灾防范意识,特别要加强对留守儿童、老弱病残、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用火用电情况的管理和检查,督促监护人加强对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的监护,避免由于用火用电不当引发火灾事故。公安消防部门要担负起责任,切实加强对农村火灾易发多发地区消防工作的督导检查。

    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要结合冬春季火灾事故特点,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形成上下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媒体监督的消防宣传格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和载体,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常识及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防自救知识,提升群众火灾逃生自救能力;要对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同时,充分发挥好“96119”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强化应急值守备勤。各地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要按照“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要求,做到措施早落实、物资早储备、兵力早部署、人员早到位,加强执勤备战和灭火训练,扎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

    严格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火灾事故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和问责。对不履行职责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单位因消防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市(自治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切实加大火灾事故调查和追究力度,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或违法嫌疑人,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