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作协主席:只要得鲁迅文学奖要什么给什么

17.08.2014  01:41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亚顺) 因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作家方方的批评,柳忠秧被视为“跑奖”诗人,今天下午3时许,记者从柳的代理律师黎月梅处获知,柳忠秧起诉方方名誉侵权,今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民事裁定。同时,柳忠秧、方方二人都对新科鲁迅文学奖得主周啸天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黎月梅介绍,广州中级法院已经下达民事裁定书,此前,柳忠秧曾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提起上诉,但该法院认为“不在本院辖区”不予受理。经过广州中级法院的审理,柳忠秧的“经常居住地”在越秀区,故而认为越秀区法院“应当受理本案”,且已下达民事裁定书。

  不过,截至今晚8时,黎月梅“还没有收到”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的受理通知书。通过邮件,记者看到了柳忠秧发来盖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章的民事裁定书。“还没有真正立案,要等到受理通知书下发。”黎月梅说。

  对于这次起诉方方,柳忠秧希望赢得这场“官司”。“方方在没有事实、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即在微博上宣称我‘搞定’湖北省所有初审评委,认定‘在北京活动评委’,涉嫌造谣、诽谤。”柳忠秧对记者说:“方方对我人身攻击,对我的作品有贬低,对我的名誉有损毁,对我的家庭有影响,这是综合性的。”

  当日,方方正在广州参加一个文学活动,对于柳忠秧的起诉她尚不知情。“只要是法院受理,我觉得没有问题,我应诉就是了。他起诉我,比骂我做得对。”方方回应道。她表示将奉陪到底,她同时认为,对柳忠秧的“批评”,只是一个“牢骚”或者“感慨”。“我批评的是评委,批评他们重人情轻文学。”

  本届鲁迅文学奖公布之后,有网友评论,“走了一个柳忠秧,来了一个周啸天”,质疑、批评周啸天诗歌的同时,也对“鲁奖”和中国诗歌表示失望。柳忠秧则认为自己的诗比周啸天“好出一大截”:“无论从语言、审美、境界、气韵、品位、思想内涵等哪个方面讲,柳诗都优于周诗。”

  方方强调,获得“鲁奖”后的物质诱惑太大,“只要得奖,要什么给什么,我们看到的是这样的情况,这样不对,不能这么搞,会蚊蝇逐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