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监察局第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 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01.11.2017  00:22
 

 

10月30日,贵州省环境监察局第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孙志刚在贵州省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干部大会上提出的要求,安排学习贯彻有关事宜。 

会议由支部书记钟自贵同志主持,局党委书记、局长田获、局党委委员何绍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学习。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出对贵州发展寄予了厚望、对贵州各族人民充满了关怀、对贵州脱贫攻坚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巨大激励。支部全体党员同志要把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与学习好党的十九大报告紧密结合起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本支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就第二党支部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关事宜进行了安排:一是要求本支部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迅速掀起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把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支委会成员及各党小组长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出示范,引导全体党员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二是广泛宣传,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支委会将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局党委的要求,带领支部全体党员采取有效措施和行动,切实营造“学习十九大,人人有行动;贯彻十九大,层层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使会议精神人人知晓,入脑入心,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的各项工作。在学习内容上,近期的重点是认真研读十九大报告全文。全体党员同志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主题,认真学习和通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开幕式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所做报告的全文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等内容。在学习形式上,要采取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自学、“三会一课”等形式,将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集合起来,确保学习效果。三是要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动力,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完成今年工作、谋划明年工作上来,落实到转变工作作风、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全力推进环境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