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系统信访维稳形势分析专题会

23.12.2016  02:0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和全省“两会”期间的民政信访维稳工作,12月21日,省民政厅召开专题会议,对当前信访维稳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再安排再部署。

今年以来,各地民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化解突出问题,维护稳定大局。到目前为止,厅本级共接待群众来访236批1151人次,其中集体访52批738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30件次。在办信接访中以优抚安置和社会救助业务居多。优抚安置类来访203批97人次、来信72件次;社会救助类来访82批129人次、来信66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来访批次、人数分别下降35.54%、25.58%。其中优抚安置批次下降28.10%,人数上升19.86%;社会救助批次、人数分别下降36.05%和13.83%。从信访形势来看,全省民政系统信访量下降幅度较大:一是各地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了信访台账的规范和管理。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开展各级领导包案督办和专项督查,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三是黔府办发〔2014〕43号文件的跟踪落实,预防和化解复员退伍军人信访问题。四是各级民政部门对民政信访工作和信访业务的培训,大力开展依法逐级走访和重信重访办理工作,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案结事了。五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应急值班,发现问题,处早化小,稳控在当地。当前我省正处在发展加速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矛盾和问题多样多发成为新常态,民政部门的信访问题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优抚安置主要集中在“两参”身份认定和进一步落实43号文件的两个诉求上;社会救助主要集中在大病医疗救助和低保政策的“减量提标”操作执行问题上;全省第十届村居委换届选举全面铺开,受利益驱动,收到极少数地方反映贿选的信访件,易引发更多的群体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等,必须引起各地民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邹志强传达了省委书记陈敏尔在省群众工作中心现场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全省信访维稳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地汇报了当前民政信访维稳形势和工作对策。大家在研判中一致认为,信访总体形势向好,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帮扶思路更加清晰,工作方法更加有效。在民政信访维稳工作中,各地总结出成功的做法。比如:贵阳市民政局开展的“拥军爱军月”活动,全面梳理分类解决复退军人上千条利益诉求,利用大数据开发“贵阳市复退军人精准服务管理系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策”的工作方法,整合政策资源,解决复退军人诸多困难和问题;遵义市民政局以依法规范办理为重点,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六盘水市民政局加大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安顺市民政局狠抓督查责任制,及时办结处理信访件;毕节市民政局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特殊群体管理、重点人群服务和公共安全维护“四项行动”,稳控工作有效果;铜仁市民政局强化政策宣传到位、情感安抚到位、实事调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黔西南州民政局细化信访工作流程,确保事有人管、案有人办、责有人担;黔东南州民政局强化领导责任,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采取干部下访、责任包干等有效措施,逐个化解,做到一般问题不出乡、特殊问题不出县、重大问题不出州;黔南州民政局在推广“四子一体”信访工作法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帮助复退军人创业发展。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麻绍敏同志代表厅党组对做好元旦、春节和全省“两会”期间民政信访维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一、主动适应信访维稳工作新形势新常态,增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重要性,增强做好民政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感,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在思想上前瞻站位,在工作上主动作为,在措施上勇于突破,在为民服务的工作实践中干在实处。二、以“四个强化”为抓手,全面推动民政信访维稳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着力解决好“领导抓、抓领导”的问题。强调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领导包案、定期通报。二是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期盼什么、需要什么”的问题。强调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政策宣传和个案帮扶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着力解决民政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强调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坚守政策底线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善于研判和密切关注民政领域中的一些新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着力解决信访维稳中的“有人抓、有人管”问题。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滚动排查、加强问题化解、加强信息报送、加强部门联动。
      各市(州)民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以及仁怀市、威宁县民政局分管领导、省厅相关处(室、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