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组织召开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视频培训会

26.12.2016  16:34

 

 

 

为强力推进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公示制度落到实处。12月22日,我厅组织召开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视频培训会。省厅设主会场,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赤兵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作开班讲话,厅办公室、行政审批处、科宣处、执法监察局、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厅地勘处和矿管处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贵安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矿管、资环、执法及信息中心等科室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王赤兵副厅长在会上指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是新形势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和创新,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这次培训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培训,强力推进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为2017年全面推进信息公示制度奠定良好基础。王赤兵副厅长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充分肯定年检制度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信息公示制度精神,全面推进信息公示制度等方面分析了当前的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矿政管理工作。王赤兵副厅长强调,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是一次重大改革和创新,从2017年1月1日起,信息公示制度将全面实施。信息公示工作是一项开创的事业,参与这项工作的同志,要有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握大势,顺势而为,确保信息公示制度良好运行。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二要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三要加大培训力度;四要强化监督指导;五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气氛。

培训会上,省厅的专家领导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操作培训。并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及实施指南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自行公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制度。矿业权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填报上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