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召开脱贫攻坚第七次调度会暨“扶贫日”现场募捐仪式

21.10.2016  01:39

  10月17日,普安县召开脱贫攻坚第七次调度会暨“扶贫日”现场募捐仪式,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街道)、民营企业代表等共4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紧盯目标任务,聚焦精准落实有效脱贫。紧紧围绕目标,按照精准帮扶四个“”(年初标识要“”、年中帮扶措施要“”、年底脱贫成效要“”、驻村<结对>工作要“”)来开展工作,把当前已经到位的财政扶贫资金、民生项目资金、“特惠贷”、社会帮扶资金等抓紧落实到“减贫摘帽”乡镇、出列村、计划脱贫人口身上,确保2016年脱贫攻坚既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在精准扶贫方面存在“五人小组”、帮扶干部履职不到位、群众脱贫意愿没有激发、扶贫项目报账率低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敢于正视问题,科学分析研究,切实拿出解决问题的新招、实招、硬招,补齐工作短板;三是认真研究谋划,全力做好预评估迎检工作。距国家、省、州的评估验收时间紧、任务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把科学识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做到脱贫退出四个“”(退出标准要“”、退出程序要“”、脱贫退出档案资料要“”、背书制度要“”);四是抓好学用结合,精心组织第一轮回访工作。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紧密联系起来,在今年10月31日前,相关责任人要逐村、逐户完成贫困村、贫困户的第一轮回访工作。五是强化学习宣传,全面推进《条例》贯彻实施。《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已于今年9月30日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11月1日起实行,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全面熟悉《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各项规定,做到干部职工人人懂《条例》、个个用《条例》,不断推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迈进。六是强化责任担当,完善督查考核机制。要抓紧抓实自查自纠工作,按照“经得住查、经得住告”的原则,以“取其上”的要求谋划脱贫攻坚,全面提高工作质量,要紧扣目标任务细化制定县督查方案,统一业务口径和工作标准、尺度,适时开展脱贫攻坚大督查,严格实行督查结果运用,切实发挥督查“利剑”作用。 

  会上还通报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交叉检查情况,总结前三季度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并安排第四季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