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答复

16.06.2015  13:52

 

尊敬的沈允委员: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关注和对我办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我办对此高度重视,现就建议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凡事到省竞争入围的项目都应该按照贫困人口的多少分配项目资金,无论什么档次都应安排一定项目资金”的建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4〕23号)精神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我省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行了重大改革,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项目资金批复权力下放。从2014年起,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到县,县批复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的比例达到60%以上、2015年达到80%以上。2014年实际下放县批复的项目资金比例达到72%、2015年实现了100%。二是项目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第一参照国务院扶贫办多个“客观因素”,而不是只采用贫困人口一个因素分配资金原则:我省采用了六个客观因数,即:扶贫对象规模、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否片区县或重点县、年度整村推进计划任务、人均财力,其权重占比分别为25:25:25:10:10:5分配到县资金。2014年我省用于“客观因素”的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3.3亿元占总资金比例为7.5%、2015年第一批资金达到15.16亿元占总资金比例为50%。第二“政策因素”分配到县。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试点、贷款贴息、培训、以奖代补等直接分配。二是竞争性分配:主要体现“谁积极、谁实施好支持谁”的原则。按照我省“东油(茶)西薯、南药北茶、面上牛羊、中部蔬菜”扶贫规划布局,竞争性分配主要用于核桃、草地畜牧、中药材、马铃薯、油茶、茶叶、精品水果、中药材、优质蔬菜、乡村旅游等十大扶贫产业。为了促使各县将产业扶贫抓大形成规模,要求每县主抓2-3个产业。2015年我省第一批安排竞争入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8.02亿元占总资金比例的25%,七星官区通过竞争入围安排了优质核桃、精品水果和马铃薯三个产业475.4万元。经统计,2015年有扶贫开发任务的83个县均得到3个产业扶持。

        二、关于“在扶贫资金的帮扶需求上面,省委、省政府考虑县区这么大的贫困面,用什么资金精准帮扶”的建议

        经核实,2013年七星管区有国家扶贫标准贫困人口21.02  万人、  2014年减少贫困人口3.31万人还有贫困人口为17.71  万人。2014-2015年上半年我办共安排七星管区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8308万元,位于全省70个片区县的第36位。由于国家投入的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有限,为此,按照国家扶贫纲要要求:为实现2020年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六个到村到户”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在具体落实方式上采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对口扶贫、军队扶贫等多种形式构建大扶贫格局。最近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实施办法”,要求省市县乡各级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对症下药”,使得贫困村贫困户增收,实现真脱贫,来实现精准扶贫。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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