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司法局成功调解一起因工致死赔偿案

13.08.2015  13:59

               

 

本报讯:8月8日,册亨县司法局、公安局、安监局、人社局等部门联合调解并成功化解一起因安全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纠纷案。   据了解,8月3日,傅某某在望(望谟)安(安龙)高速公路河边隧道(册亨县者楼镇段)施工过程中,因支护隧道用台车平台底板松动致使傅某某(重庆籍)意外坠落致死。受害者家属及施工方未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相关部门,受害者家属聚集近20个重庆“亲友团”欲将事故复杂化,扬言要阻工阻路。事故发生后,册亨县司法局、公安局、安监局、人社局及县总工会联合成立临时工作组开展调处工作。 为尽快平息纠纷,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工作组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死者方索赔金额过高导致调解工作一度处于僵局被动状态。为安抚死者亲人,工作组轮流对死者家属以情以理开展交心谈心,缓和家属的情绪,并做好施工方的思想工作,要求施工方吸取教训,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同时建议施工方根据《工伤赔偿标准》等法律条款做好赔偿事宜,以最快速度将赔偿款支付给死者家属。 经与双方做大量思想工作后,8月8日(星期六),工作组再次召集双方代表到县安监局就相关赔偿事宜再次调解。在县司法局及相关部门人员经过10个小时的耐心劝解和疏导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由承建望安高速公路施工的某某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各项金额99万元。 至此,一场因工致死事故赔偿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成为我县年内调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因工致死赔偿纠纷。 图为调解成功后施工方支付家属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