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司法局洛香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

27.08.2015  16:43

               

 

为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化教育效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管控质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8月24日,从江县司法局洛香司法所组织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课上,社区矫正人员认真学习了在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报告、学习教育、社区服务、请假等法律条文和规定,了解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等相关规定。洛香司法所所长吴祝江同志也从社区矫正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制度以及集中学习考评内容作了详细说明。要求社区矫正人员,一是要服从管理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服从管理,强化在刑意识。二是转变观念,要牢记自身特殊身份,端正服刑态度,树立服刑意识,自觉接受改造。三是树立信心,调整好心态,安心工作,努力克服困难,学会用法律知识去解决问题,用积极的态度面对今后的人生。   通过集中教育学习,让矫正对象了解了相关管理制度的内容,对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有着良好的教育作用。社区矫正对象也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听管服教,多做好事,做个守法的公民。(吴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