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采取各种措施学习宣传慈善法

29.08.2016  12: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9月5日,将迎来首个“中华慈善日”。为做好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工作,各地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学习宣传慈善法。     各级民政部门均将宣传贯彻慈善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列任务清单,倒排工作时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工,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内设机构具体负责,统筹工作力量和资源,多级联动,层层抓落实,形成开展慈善工作的合力。     各地采取逐级组织学习培训,采取教学、研讨、座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慈善法。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紧紧围绕围绕“以法兴善,助力脱贫”主题,深入广泛宣传,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推动慈善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