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扎实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应对工作

29.04.2019  10:20

  近日,省防汛办、省减灾办、省森防办、省应急厅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吸取近年来国内外自然灾害教训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刻吸取灾害教训,扎实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应对工作,全面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灾害性天气频繁,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自然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自然灾害防治直接监管责任;各基层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员;各地要加快构建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应急等多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预警联动机制,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做好指挥、调度、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江河水情监测预警,综合运用拦、蓄、排、引、提、调等措施,有效化解洪水风险,减轻江河防洪压力;要完善水库泄洪预警设施;要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要加强人员聚集区的防汛安全管理;要对可能受威胁的重要设施、敏感区域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新发现的隐患要科学辨识、评判风险等级,登记台账,逐一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对已经查明的10000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落实监测巡查人员,遇强降雨天气要坚持24小时巡查防守;对隐蔽性强、危险性大的特殊隐患点要实行挂牌督办管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控火源上山,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要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