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农合大病保险为病人托底 上万人获五千多万赔付

07.08.2015  11:25

    8月6日,记者从贵阳市卫计委获悉,截至目前,该市2013年和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赔付12496人,赔付5026.17万元。目前最高个人赔付额达31.3196万元,有效防止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返贫、致贫。

     贵阳新农合大病个人最高赔付额31万余元

    一直以来,重特大疾病都是普通老百姓不能承受之重。7月,贵州省出台《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

    记者从贵阳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新农合大病保险在该市早已先行一步,为减轻农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相关政策,2013年12月贵阳市便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工作,最高个人赔付额达到31万余元。

    获最高个人赔付的是家住乌当区东风镇大堡村小堡组43岁的村民安华猛,2014年3月,安华猛因突发急性重症胰腺炎,造成多器官衰竭。医疗总费用达到了80多万元,支撑着这个家庭继续治疗的,除了多年的积蓄和亲戚资助,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双保险”报销政策。

    安华猛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当时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为834958.22元,新农合承认医疗费用610994.41元,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15万元,大病医疗报销报销313196.09元,合计两项报销463196.09元,新农合承认医疗费用实施补偿比达75.81%。

    “如果不是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给我报销这么多费用,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安华猛激动地说。

     参合农民自动“购买”商保不需另外缴费

    “有的大病患者一年住八九次医院,高额的花费难以承受。如今得益于大病保险,他们能多报几万、十几万元,这让他们敢看病,也有效缓解了农村家庭因病致贫、返贫。”贵阳市卫计委合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参合个人无需另外缴费购买商业保险,每年相关部门会从当年新农合基金或累计基金结余中提取基金5%,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参合人员购买大病保险。

    被保险人按新农合政策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累计住院或特殊门诊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起付标准7000元(不含7000元)以上的,纳入2015年度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按规定比例进行分段理赔赔付。其中,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为7000元(不含7000)至20000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50%;自付费用在20001元至40000元,报销比例为60%,费用在40001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

    据悉,贵阳市现有参合农民183万余人,参合率为99.2%,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郑兴城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