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沿河至德江高速公路设站收费

07.12.2015  13:43

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沿河至德江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贵州沙子一个主线收费站以及沿河、沿河东、官舟、德江北、德江南、合兴六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批复明确,沿河至德江高速公路收费期限30年,自2015年12月28日起,至2045年12月27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

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收费工作由中交一公局贵州沿德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收费。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