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同意评定刘善平潘仁泽同志为烈士

19.09.2016  19:36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评定刘善平、潘仁泽为烈士。

  刘善平生前系黔东南自治州黎平县九潮镇九潮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6月10日在抢救遇险村民时不幸牺牲。

  潘仁泽生前系黔东南自治州锦屏县渔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6月14日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中不幸牺牲。(记者 孙英罗茜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