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一江水 共护母亲河

11.04.2016  19:24

沿江省市共建长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带——

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既有着优美的自然环境,也承载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中央要求,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长江“大水脉”绿色发展需要沿岸各地区“一盘棋”统筹进行,为此,长江经济带11省市同心协力,发挥各自优势,努力给历史交付一份满意的答卷。

联动治理:打造长江“大保护”时代

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它连接着我国的东部沿海和广袤内陆,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

近年来,长江生态环境出现了恶化的势头。有调查表明,长江已形成近600公里的岸边污染带。早在2012年,水利部水资源公告数据显示,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85亿吨中,有近400亿吨排入长江,这几乎相当于一条黄河的水量。

长江经济带能否成为绿色生态走廊,关键在于沿江各省市的作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要求,推进要有力,必须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整体推动,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长江上游省份四川省2016年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战略,推进与沿江省市联动,共同加强长江沿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最严厉的措施治理环境污染。

生态环境保护根本在于以绿色可持续的方式发展经济。“必须科学规划长江经济带产业结构,坚决杜绝化工、电镀、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落户。要以水功能区划为基础,严格控制入江排污量,加快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维护长江物种多样性。”中国工程院院士、河海大学教授王超说。

长江中游水系发达,湿地类型多样,近日,长沙、武汉、南昌、合肥、九江、岳阳、宜昌、安庆8个城市园林和林业部门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湿地生态保护联盟,围绕湿地生态保护建立联动机制,并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湿地生态保护顶层设计构架。

制度创新:强化约束确保生态优先

武汉大学教授伍新木等专家指出,长江流域环境保护应改革现有的流域管理模式,从保护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补偿机制四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实现全链条无缝管理。

在保护层面上,总量管理和市场调控成为制度探索的关键词。目前,长江上游省份重庆从“摸清家底”入手,着手健全资源总量管理,推动对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确权登记,探索自然资源所有权实现形式,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

近年来,跨行政区域的流域污染纠纷时有发生。其根源在于流域上下游之间环境保护责任的不对等,容易出现上游排污,下游‘买单’的现象。”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表示:“‘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生态补偿机制是协调各区域长江生态的重要制度保障。”

2014年11月,在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16届市长联席会议上,长江沿岸27个城市正式达成《长江流域环境联防联治合作协议》,探索建立流域上中下游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多年的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正在不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