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环评获批复

20.02.2017  19:38
 

  近日,环境保护部正式批复了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环审〔2017〕22号。

  该项目以当地无烟煤为原料,采用粉煤气气化技术和S-MTO技术生产烯烃,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80万吨/年甲醇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30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和3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装置,以及相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67.7亿元。

  2009年1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了《中石化织金“煤电化一体化”基地规划》,2010年10月,贵州省面向央企招商,省政府与中石化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2013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贵州织金新型能源化工基地暨一期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产业〔2013〕502号),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经国务院同意,2015年6月,国家发改委行文批准将该项目作为全国9个烯烃产业示范项目之一来推进,委托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进行项目核准。

  2016年3月,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选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气环境影响、废水处理和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等5个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环境保护部曾正式通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予批准。毕节市积极与业主联动,以第一次环境影响报告书被否的5个问题为核心,补充论证了3个专篇、17个专题(专章),修改完善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11月,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北京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复核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到与会专家一致认可,2017年2月环境保护部对该项目环评正式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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