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意见》

23.07.2014  18:51

 

7月18日,兴义市总工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贵州省总工会《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工总字〔2014〕45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会议由市总工会副主席王琼同志主持。

会议主要传达了贵州省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兴义市总工会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王琼同志指出:《意见》是有史以来省委首次单独就工会工作出台的综合性文件,是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贵州科学发展的重要文件,对我省工运事业发展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我们应该统一思想,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要倍加珍惜这次历史机遇,紧紧围绕省工会十三大确实的“强基固根本、维权建和谐、服务聚职工、创新促发展”总体思路,以“五大行动”为主抓手,以“五做”为主载体,以“五个方面的改革创新”为突破口,狠抓措施落实,奋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对于《意见》的指导内容,要细化到实处,落实到各个部门、责任到人。市总工会副主席王琼同志就《意见》结合工会实际作出安排部署: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何兰云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副主席为副组长具体落实各分管部室的实际工作。二联系工作实际抓落实,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加大开展“工会先锋号”等建功立业活动的力度,引导广大职工锐意改革创新意识,争做时代先锋;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围绕“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园区、乡镇工会的组建和会员发展壮大;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劳模的各项待遇,充分发挥劳模引领标杆作风。深入开展工会帮扶工作,切实为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提供就业帮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帮扶和法律援助服务,形成帮扶、维权、服务“三位一体”服务体系;领会党对工会工作的要求,提高工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党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急职工群众之所急,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王琼同志最后强调,近期工会工作: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兴义市首届劳模风采及建立市劳模管理制度要用《意见》精髓作指导,结合工会实际,不断完善,充分运用工会的宣传阵地,加大《意见》精神宣传力度,形成正面效应,真正把《意见》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使工会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