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和环保部门联手打击破坏生态环境

27.06.2014  13:04
5月22日,铜仁市江口县怒溪镇土法炼汞窝点污染环境案件告破,这是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成立以来破获首起生态违法案件。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严某和舒某已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于今年4月24日挂牌成立,主要负责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

4月24日,铜仁市江口县环境保护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怒溪镇地楼村偏岩山红砖厂、梵星村黄泥沟有人正在土法冶炼,对当地环境造成较大污染。当地公安机关联合环境监察部门迅速对现场进行突击检查,依法捣毁土法炼汞灶台23个、蒸馏罐33个、简易冷凝设施23套;共清理出汞触媒(原材料)1.6万余公斤,蒸煮汞触媒(半成品)2.6万余公斤,汞渣81.76公斤,毛汞18.3公斤。

5月21日,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主动与省环境监察局对接,获得此案件线索。根据刑法第33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案涉嫌构成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省环境监察局、江口县环保局同步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

江口县公安局抽调精兵强将成立“5.22”专案组,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犯罪嫌疑人严某伙同杨某(在逃)涉嫌在怒溪黄泥沟、刘某(在逃)和舒某涉嫌在怒溪地楼红砖厂非法倾倒、处置废汞触媒原材料等危险物质,已对犯罪嫌疑人严某和舒某刑事拘留并已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