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检察部门发布11起典型职务犯罪案件
新华社石家庄6月21日电(记者李俊义)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1起职务犯罪重要案件信息。
据唐山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2016年以来,唐山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件65人,其中大案47件,要案8人(厅级3人、处级5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件20人,其中要案1人、科级干部9人,重特大案件11件。
发布的11起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是:邢台市市委原副书记赵常福(副厅级)受贿案;唐山市民政局调研员李成(正处级)受贿案;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杏惠(副处级)受贿案;河北省钢铁集团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刘海涛(副处级)受贿案;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设工程分公司霸州项目部经理孙文勇(副处级)贪污案;保定市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丁小东(正科级)受贿案;滦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主任科员吉向明(正科级)受贿案;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副部长冀相朝贪污案;唐山市国际贸易促进会原会长于志辉(副处级)滥用职权、受贿案;唐山市路南区市场建设服务处原总经理陈楚(正科级)滥用职权、受贿案;滦县环境保护局原办公室主任赵彦军(副科级)玩忽职守案。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还通报多起干部涉嫌受贿罪被起诉或立案侦查。日前,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唐山市人民检察院逐级指定管辖,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河北省钢铁集团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刘海涛(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唐山市人民检察院逐级指定管辖,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杏惠(副处级)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经河北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山市民政局调研员李成(正处级)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