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批准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

02.06.2014  19:38

  近期,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地区〔2013〕419号文正式批复印发《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这是在全国上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时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又一战略举措,标志着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正式成为国家战略。
  《建设方案》要求,示范点建设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先行先试,不断总结发展经验,把示范点建设同创先争优常态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着力建设城乡统筹先行区,着力建设开放合作先导区,着力建设民生幸福新家园,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努力为长江三角洲地区提供示范。
  《建设方案》明确,示范点建设要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上走在前列,为长三角地区县域产业转型发展提供示范;在促进城乡一体化上走在前列,为全国县域统筹城乡发展提供示范;在推进开放合作上走在前列,为大都市毗邻县依托大都市加快发展提供示范。到2015年,示范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在全国各县中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2020年,示范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在全国各县中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建设方案》提出了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城乡统筹先行区、开放合作先导区和民生幸福新家园“三区一园”的任务部署,并明确了推动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