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民宗局四举措强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

08.04.2016  18:54

  结合中央、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范围广、项目多、额度大和监管重的实际,道真自治县民宗局采取四举措,强化少数民族资金监管。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管领导和具体部门的责任,督促履行“一岗双责”。细化制订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方案和廉政风险防控预案,建立各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分配、监管和兑现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严格规范工程承发包程序,加强工程过程的监管,尤其注重容易被忽视和容易发生问题环节的监管。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兑现实行“一折通”社会化发放方式,阳光操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严肃规划、按图施工,对资金的兑现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行“层层签字把关”制度。

  二是严格规范流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由集体会议研究确定,杜绝个人说了算。实行“谁分管、谁监管、谁负责”机制,严格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分配、划拨、管理、使用和兑现环节。严格检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足额,管理使用是否存在损失浪费、挤占挪用,兑现过程有无降低标准、克扣截留、贪污冒领、虚报套取等问题。深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现场开展跟踪检查,通过查项目落实情况、看项目进度等,重点检查有无“缩水变样”、“张冠李戴”、“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是注重走访信访。做到对所管辖的区域每年实施多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发放多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涉及多少农户等情况“了如指掌”,进村进组进户,与老百姓“话家常、摆龙门阵”,及时了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落实和兑现的情况,变被动“”线索为主动“”线索。注重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定期组织分析突出问题,该开展调查的及时介入调查,做到有举报必查,查后必有结果,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强化综合监管。支持村监委大胆开展民主监督,并公布监督区域的联系方式。主动征求离任村组干部和老同志的意见,及早发现问题;发挥基层联络员的及时监督作用,第一时间发现和掌握线索。发放少数民族群众监督明白手册,让群众清楚了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的范围、用途、步骤和兑现标准,做到心中有数。把“不政务村务公开”纳入执纪问责范畴,严格实行重大惠民强农、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按时村务公开,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民意诉求和监督渠道,对群众的投诉举报放在心上,安排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办理并作好回复。时常梳理少数民族问题“热点”、治理少数民族问题“痛点”,着力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和处理。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指向明确、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快查严办重处”,发挥强大震慑作用,实现“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整治一个领域,感化一批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