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查南充贿选案唱响反腐“强音”

19.09.2015  19:23

               

 

9月15日,四川省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的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彻查严处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重大意义,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部署,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9月16日 《北京晨报》) 4月中旬,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在《意见》中明确“要依纪依法彻查严处南充贿选案”。5个多月后的今天,涉案人员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33人,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以上处分的77人,给予严重警告并免职、严重警告、警告或行政记大过、记过处分以及免职处理267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10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均被判处相应刑罚;杨建华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南充贿选案”,四川省交出了一份让人满意且沉甸甸的答卷,值得褒奖。 如今,虽然贿选案已审结,笔者认为,案结却不能事了。其一,这么多人涉案,到底原因是什么?是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还是涉案人无视相关法规顶风违规?值得深思。其二,该案影响如此伪劣,教训如此深刻。恐怕不是将当事人严惩完就能了事。从哪些方面着手消除该案对南充、对四川的影响需要制定出详细规划,认真贯彻实施。其三,如何举一反三,提前设防?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此案已经发生,如何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需要举一反三,需要扎紧制度的笼子,而怎么做才能收到效果就值得认真探讨。 “南充贿选案”得到彻查严处,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捍卫党纪国法的坚定决心,也彰显了我们党对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更唱响了四川反腐“强音”。 案件就是镜子,在以后的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教育,增强纪律意识、法治观念,明是非、束行为,在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部署,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   雷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