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统筹“四种手段”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25.06.2014  13:02

  黔东南州目前还有44家重大火灾隐患尚未整改销案,对公共消防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为全力推动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黔东南政府凝聚各方力量,强化“四种手段”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政府统筹整治。黔东南州消防支队及时将公安部、省厅有关会议、文件要求向该州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州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潘亮副州长为组长的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消防支队。黔东南州政府、州公安局先后下发《黔东南州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整治时间、整治步骤、整治措施和整治标准。与此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公安机关纷纷以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部署安排,层层明确职责和任务,迅速掀起整治热潮。截止目前,州县两级政府、公安机关先后召开相关会议17次,下发相关文件34份,6位分管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

  部门联合整治。在州政府主导下,消防部门根据火灾隐患程度对全州44家重大火灾隐患分级再次报请省、州、县三级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各级政府具体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州县两级消防安全委员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在重点整治44家重大火灾隐患的基础上,州县两级发改、国土、工商、水利、公安、消防、城管、安监、教育、文化、供电等部门联合行动,结合夏季火灾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监督排查新的重大火灾隐患;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各地政府积极组织规划、国土、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据统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州已排查单位场所1274家(次),发现火灾隐患497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7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23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85份,责令“三停”单位7家,罚款43万余元,拘留5人。其中,州政府已挂牌督办7家。

  综合手段整治。全州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在集中精力整改44家重大火灾隐患的同时,对新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采取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处罚;岑巩、三穗、黄平、黎平等县政府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通报发改、工信、工商、旅游、金融、保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凯里、雷山、施秉、剑河等地消防部门积极协调本地区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集中整治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同时,各地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受理群众举报火灾隐患10起。目前,全州通过各级媒体已暴光重大火灾隐患46家,悬挂宣传标语300余幅,利用LED显示屏、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发布相关信息300余条。

  督导帮扶整治。州县两级政府共成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导小组18个,分别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各地督导组每月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定期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分片包干制度,全力督促隐患单位明确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员、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整改资金,指导单位倒排整改时限、制订整改措施、完善整改方案,用最短的时间,达到最佳的效果,实现消除隐患的目的,并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4年度消防工作的考核内容,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与此同时,州消防支队还专门成立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组,包片督导,帮扶指导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截止目前,州县两级已开展专门督导55次,落实整改资金80余万元,现场办公解决疑难问题100余处。消防支队4个技术报务指导组正在基层一线,开展上门帮扶指导,与当地政府协调已达7次,提供技术支持33次,消除疑难问题6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