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检察院开展“四项工作”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05.02.2015  14:11

                自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贵州省贞丰县检察院多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力争学深、学透,做到先学有深度,行有标准,树立标杆,发挥引领的作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夏林多次全文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及相关解读,并针对检察院工作实际,开展了四项工作: 一是认真部署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对司法工作者来说更是一次里程碑式的会议。该院切实加强指导,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通过全员培训、专题辅导以及聘请党校教授解读等多种形式开阵学习,增强学习针对性,确保学习实效。 二是推进检务公开,促进规范执法。按照四中全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检务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确保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等终结性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及时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清正廉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通过理论宣讲、业务培训、检学共建、岗位练兵等多样化形式,强化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干警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准。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对“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四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及当前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总结当前工作经验教训和谋划2015年工作结合起来,为下一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打好扎实的基础。 (  冯成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