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贵州铜仁撤地设市

02.06.2014  18:38

  贵网 (微博) 11月9日讯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贵州撤销铜仁地区和县级铜仁市、万山特区,设立地级铜仁市。地级铜仁市下设碧江区和万山区。以原县级铜仁市(不含茶店镇、大坪乡、鱼塘乡)的行政区域为碧江区的行政区域,以原万山特区和原县级铜仁市的茶店、大坪、鱼塘3个乡镇为万山区的行政区域。

  11月7日,铜仁地区举行会议,正式将县级铜仁市的上述3个乡镇的管辖权划转至万山特区。此前,县级铜仁市已将位于城区的谢桥办事处(大坳村除外)管辖权移交万山特区,作为撤地设市后铜仁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级铜仁市辖8县2区

  国务院下发国函〔2011〕131号文件,批复同意撤销铜仁地区设立地级铜仁市。

  批复内容为:

  一、同意撤销铜仁地区和县级铜仁市、万山特区,设立地级铜仁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碧江区花果山中路20号。

  二、铜仁市设立碧江区。以原县级铜仁市(不含茶店镇、鱼塘乡、大坪乡)的行政区域为碧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市中街道环西路93号。

  三、铜仁市设立万山区。以原万山特区和原县级铜仁市的茶店镇、鱼塘乡、大坪乡的行政区域为万山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万山镇。

  四、铜仁市辖江口县、石阡县、思南县、德江县、玉屏侗族自治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碧江区、万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