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2015-2016年度习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暨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工作会

23.11.2015  16:06

为了共同做好习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习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积极与县人民政府汇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于2015年11月20日由习水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2015-2016年度习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出席会议的县领导有县人民政府苟明利副县长、县政协吴杰副主席,参会单位有县检察院、县第三纪工委、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各单位及自然保护区所涉及乡镇分管领导、财政分局局长、林业站长及村委会主任。

会上,苟明利副县长代表政府与自然保护区涉及的6个乡镇签订了《贵州习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与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书》,并就今冬森林防火工作做了专项部署。政协、检察院、第三纪工委、自然保护区相关领导传达了《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09-2013年公益林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通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并就如何做好贯彻落实提出要求。同时,各乡镇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现在做出表态,今后将更加重视森林防火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并加强公益林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吴太伦局长总结了今年前10个月森林防火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就2016年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从思想上真正提高对保护区森林防火与森林资源保护重要性认识、从行动上真正担负起森林防火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责任;二是加强协作、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促进共同发展;三是全力做好保护区森林防火与森林资源保护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四是把保护区森林防火与森林组员保护工作单独对所涉及乡镇进行考核、兑现奖惩;五是全力做好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此次会议,是县政府首次组织召开的自然保护区专项工作会,体现了县政府对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同时,加强了自然保护区与各乡镇、单位的沟通交流,为今后共同做好习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