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放假通知

28.09.2015  16:54
 

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

国庆节放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使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圆满的国庆佳节,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国庆节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5年国庆节放假7天,放假时间自10月1日起至10月7日止。 10月8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二、节日值班

(一)值班领导。由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巡视员、副巡视员轮流担任,到岗值班,每天轮换一次。

(二)值班员。由在厅机关各处(室)工作的干部、职工轮流担任,每日按划分的时间段安排值班,每个时间段设值班员2人,每天轮换一次。

(三)行政与应急值班。厅机关行政值班由厅办公室负责人轮流担任,每天轮换一次;厅信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值班由省环境监察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中心担任,每天到少安排1名领导到岗代班,3名干部、职工到岗值班(环监局牵头)。

(四)保安值班。厅机关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由厅机关办公室组织,保安人员担任,每天轮换一次。未在遵义路与厅机关共同办公的直属单位保安人员值班,由各单位具体安排。

(五)值班车辆。厅机关值班车辆由当日担任值班的领导驾驶员及车辆担任,每天轮换一次。应急值班车辆由省环境监察局、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中心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担负,其车辆种类、型号等由省环境监察局确定并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制度。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在职在位,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值班交接,交接班地点设在厅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每个时间段交接班时间提前10分钟,交接班所有人员参加。交接班工作由交接班人员中职务高者负责。放假期间,如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事件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值班登记。节日放假前一天,各级必须按要求对所有公务车辆实施统一封存、统一管理,未经本单位值班领导批准,不得动用。

(二)加强管理。节前,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情况搞好教育动员,交待注意事项,明确值班要求,搞好节日安全检查,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要有本级主管领导亲自检查、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各单位在放假前务必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外出人员要请假报告,并注意个人安全、遵纪守法。各宿舍区职工要强化安全责任,提高防火、防盗意识,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

厅机关值班地点设在一楼大厅,值班电话85563314。

总值班,陈  刚,联系电话:1827516777

各单位节日值班安排表请于9月30日12时前报厅机关办公室。

 

    附件:省环保厅2015年“十·一”国庆节放假值班安排表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省环保厅 2015 年“十 · 一”国庆节放假值班安排表

日  期

值班人员及名单

带班领导

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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