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国税2016年税收改革攻坚这一年

14.02.2017  04:03

                      砥砺前行奋力谱写税收改革新华章

 

历史于时序更替中前行,梦想在砥砺奋进中实现。过去的2016年,贵州国税人蹄疾步稳地深化税收改革,有力有序有效地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打赢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攻坚战,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每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释放税收改革红利。2016年12月12日,贵州国税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为贵州发展提供了稳定可靠的财力支撑,获陈敏尔书记、孙志刚省长批示肯定;秦如培常务副省长与贵州国税干部共同见证了贵州国税收入过千亿这一历史时刻。

全面实施营改增 助力贵州经济发展

  2016年,贵州省国税系统攻坚克难,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高效完成20余万户试点纳税人信息补录、10余万条数据核实校正、43万户纳税人次培训等工作,取得了“开好票”“报好税”“分析好”“改进好”四场关键战役的胜利。  

  强化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改革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的领导下,财政、国税、地税、住建、交通、工商、银行等部门密切协作,及时研究部署改革重要事项,妥善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营改增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抓四重四做到,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一抓 信息调查,重数据核实,做到管户清、底数明。营改增共接收试点纳税人信息37.02万户,调查核实确认纳税人19.12万户。 二抓 办税服务,重措施落地,做到资源统筹合理调配。及时开展了办税服务厅压力评估,合理配置服务资源,并通过预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 三抓 税控发行,重配合监督,做到新系统全覆盖。营改增期间共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7.9万户。 四抓 政策宣传培训,重操作辅导,做到晓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创新形式、拓展渠道,通过税务网站、微博、微信、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和形式,对营改增税收政策进行宣传,增印发放宣传资料140余万份,回复纳税人网上、微信咨询1400余人次。根据不同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利用纳税人学堂、专题辅导会等多种形式,分行业、分阶段、分类别对营改增试点行业的企业进行培训,覆盖面100%。

  充分释放营改增改革红利, 试点行业税负实现“只减不增”。 2016年,我省新纳入试点范围的4个行业共22.87万户实现税制转换,累计入库增值税139.98亿元,按原营业税法定政策口径测算,四大行业总体减税12.53亿元。同时,前期已试点的“3+7”行业减税13.49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因增加抵扣实现减税13.68亿元。2016年,我省因营改增带来整体减税39.70亿元。

  全面实施营改增,对贵州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企业发展、就业创业等正产生越来越多的正面“外溢效应”。贵州省国税局营改增工作还得到陈敏尔书记、孙志刚省长、秦如培常务副省长和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汪康副局长等领导16次批示肯定。

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国地税合作迈上新台阶

      2016年,贵州省国税局、贵州省地税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力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敢闯敢试、大刀阔斧,不断夯基垒台、积厚成势,形成引领税收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强化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进改革。 一是 在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紧扣我省实际,以建立现代化税收征管体制为总目标,代省委、省政府草拟《贵州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8月1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贵州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中央改革方案在贵州正式落地。该实施方案以问题为导向,适当增加了健全地方税收入体系、全面推行税收风险管理、强化税种协同管理、建立健全税收保障体制等5项具有贵州特色的改革事项。 二是 研究部署改革任务分工,确定了我省国税系统深化改革的具体工作措施,并明确了每个改革项目的牵头部门和实施计划,形成了科学具体、易于操作的路线图、作战图,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三是 将贯彻落实该改革实施方案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全省国税系统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的重点事项,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2016年,贵州省各级国税机关积极推进改革,全面完成税务总局部署的改革任务,探索实施改革任务55项,推进创新改革项目4项、重点改革项目8项。

转变服务理念,推行办税便利化改革。 一是 全省国税、地税部门全面开展联合办税,推行“十分钟办税服务圈”,在全国率先推行“一人一机一窗一POS双系统”模式,实现国地税业务“一窗受理、一键切换、网络互访、业务通办、一机扣款”,使纳税人单次业务办理时间平均由7分钟提速至3分钟,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间由10分钟缩短至5分钟,有效解决纳税人办税“两头跑”、“重复排队”、“办税时间长”等难点问题。 二是 深入推行同城通办,通过数据信息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打破纳税人涉税事项属地办理的限制,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不受主管税务机关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2016年6月,实现了7类53个事项跨县区的市内通办;2016年底前,在国、地联合办税的基础上共同推出4类21个事项跨市州的省内通办。 三是 创新服务方式,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积极开发和推广“智慧税务”手机APP、定额发票自动配比工具、“纳税申报一点清”软件等办税服务辅助工具。推行“网上申领发票、邮政速递送票”服务。开发应用自助办税终端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24小时为临时经营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服务。精心打造电子税务局,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在网上办理涉税业务。

改革国地税合作方式, 合作成效逐步显现。 积极打造国地税合作升级版,合作领域有序拓展。黔东南州税务机关以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为抓手,紧紧围绕“厅同建、业同办、法同执、户同进、税同宣、知同学、数同享、人同管、绩同考、形同树”的“十同”目标,全方位开展合作。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对此作出肯定批示:“打造国地税‘十同’合作理念、方法皆有创新,望进一步深入推进、持续提升”。铜仁市税务机关以“五合”谋篇,围绕“政府主导、齐心合力,统一标准、严丝合缝,服务同步、琴瑟合鸣,先易后难、分进合击,队伍共塑、同心合德”,合力下好征管体制改革这盘大棋。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对此作出肯定批示:“贵州铜仁国地税合作从‘五合’入手,不断深化,取得了成绩,应予肯定”。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贵州省国税局、贵州省地税局以合作事项升级升位为核心,从便利办税、数据应用、协同共治等重点领域入手,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 服务进一步融合,纳税人办税更便捷,实现了办税效率1+1>2,联合办税窗口评价满意率由90%提高至95%。 二是 执法进一步整合,税务机关执法更高效。搭建国税地税涉税风险监控平台,联合对251户高风险纳税人协同开展风险应对,通过协同实施风险应对增加税款4321.91万元,实现了征收成本1+1<2。 三是 信息进一步聚合,综合治税效应更显著。充分发挥信息管税理念,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和“云上贵州”平台,实现国税地税数据全领域交换,2016年双方累计共享涉税信息4200万条。

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税收职能转变实现新突破

2016年,贵州省国税局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通过简化备案管理、优化申报管理、加强风险管理、强化信用管理等举措,把后续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之中,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红利。

简政放权,把该放的事项放到位。 目前,贵州省国税系统除7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外,69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对保留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明确审批主体、权限和时限等要求,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告,实现审批权力公开透明。

放管结合,把该管的事项管到位。 一是 出台《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实施意见》,列出14项主要工作任务清单,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形成相关部门协同推进事中事后管理的合力。 二是 改进监管方式,推行风险管理,修订完善《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形成“统一分析、统一标准、统一推送、分类应对”监控严密的风险管理格局,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 对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强化后续管理。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已全部取消审批的背景下,全面推行《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事项核查表》,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的办理,将后续管理融入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之中。各地国税机关对税务行政审批后续管理工作也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例如,六盘水市国税局自主开发“凉都国税综合管理平台”,对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事中事后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开展税务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办理时限承诺、申请人评议和审批结果公示等制度,有效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 。五是 研究制定《贵州省国税系统内部人员违规过问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或干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促进税务行政审批公正廉洁。

优化纳税服务,有效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 一是 开展“纳税服务提升年活动”,从纳税人最不满意、最迫切的需求入手,周密制定“纳税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和专项绩效考评办法,明确34项工作任务83条工作措施,努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二是 优化纳税服务,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认真执行纳税服务规范,统一纳税服务标准,打通为纳税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升级投诉举报平台,实现全省纳税服务投诉“多渠道接收、同一平台处理、全程监控督办、处理处处留痕”。

贵州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工作获得了群众高度认可与点赞。在2016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贵州省国税局排名从2014年的32位上升到20位,跃升了13位。

崇法善治  深入推进税收法治改革工作

2016年,贵州省国税局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牢牢把握法治税务建设生命线,坚持改革于法有据、依法推进,运用法治力量凝聚改革共识,有力推动税收法治改革工作迈上新台阶。

      创新决策机制,有效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 从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中聘请了7名专家委员,组建了贵州省国税局第一届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由相关专家为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重大决策事项提供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和对策建议。 二是 完善公职律师制度,搭建公职律师挂职锻炼、集中办公、旁听庭审等实践平台,致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公职律师队伍,为税收改革和税收执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 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意见书,重大涉法涉诉事项先经法律顾问“把关”。2016年,贵州省国税局法律顾问室为省局机关相关部门起草涉税涉法文件、民事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书20余件次,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四是 完善税务行政复议机制,贵州省国税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首次吸纳4名财税、法律专家,作为专家委员参与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发挥其第三方地位中立、利益超脱的特点,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试点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 在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推进权责清单、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裁量权、执法考核标准“五统一管理”,有效促进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信息化、执法监督常态化,让税收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 二是 积极推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发全省国税系统应诉工作规范1.0版,对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流程及文书使用进行了统一规范,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国税系统行政应诉工作,推进应诉工作专业化。

      改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 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全省国税系统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改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从“重审批、轻管理”向“重管理,优服务”转变,结合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备案资料、纳税申报信息、税收征管信息及第三方涉税信息,采取风险提示、评估、稽查等多种有效方式,对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实施管理,及时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税收“”法赢得了企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的“”法,赢得了市场活力的“乘法”。2016年,贵州省国税系统减免退抵税268.30亿元,同比增长12.7%,增加30.29亿元,有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创新税收共治方式 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一是 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制机构、国税机关纵横联动,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致力打造法治国税良好形象。福泉市国税局被命名为“全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花溪区国税局等6个县级局被命名为“全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二是 健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机制,面向纳税人、税务干部和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法治宣传活动。“六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贵州省国税局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是 积极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凝聚做好税收工作的合力。黔东南州国税局、汇川区国税局、荔波县国税局等单位在税收共治工作上作了积极探索,在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加快税收现代化步伐等方面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在改革征途中,贵州国税人正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愚公移山的实干作风谋划改革、推进改革、落实改革,倾力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