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04.06.2014  18:11

新华网北京2月11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上海: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2月10日下午举行。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上海实际,部署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用认真再认真的精神,以严而又严的态度,深入抓好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上海市领导杨雄、吴志明、李希、屠光绍、应勇、徐麟、艾宝俊、沈晓明、朱生岭、姜平、沙海林、尹弘等出席,中央纪委常委、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侯凯主持会议。

韩正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突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作风问题抓起,以上示下,率先垂范,发挥了表率作用。正是由于全党上下共同努力,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党风政风作风实实在在的变化。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腐败现象依然频发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尤其是体制机制方面缺失和漏洞仍然不少,人情往来、利益输送,权力乱用、资源错配,各种寻租腐败的形式越来越隐蔽,反腐的难度越来越大,腐败仍然是横亘在我们前进道路上最凶恶的拦路虎。对权力腐败,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视腐败为最严重的政治雾霾,对防范惩治腐败有越来越高的期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忧患意识、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党要管党,不认真是管不起来的;从严治党,没有严字当头,就是一句空话。“我们现在不缺制度、纪律和规则,缺的就是认真执行、严格落实。没有认真精神,马马虎虎,大而化之,必然对作风问题不知不觉,对腐败侵蚀肌体麻木不仁,也不可能对作风问题和腐败行为较真。没有从严要求,就会眼开眼闭,听之任之,作风必然恶化,腐败自然猖獗。”要进一步落实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关键是讲认真、重从严。

严肃教育要出实效。严肃教育,必须触及灵魂、深入意识,解决干部思想总开关的问题,根本是要坚定干部理想信念,筑牢宗旨意识,从内心深处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党纪国法。要抓早抓小,及时教育、经常教育,严字当头,才能真教育。“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感情不能代替原则。关心爱护干部,不放松教育帮助,要坚持原则,敢于批评。明哲保身,怕得罪人,扯不下面子,明知自己的同志有问题、有毛病,却不指正、不提醒、不批评、不处理,到头来不但会害了我们的干部,更会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严格管理要动真格。严格管理,是各级党委、党组织的共同责任。首先,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从严抓班子带队伍。班子中的每个成员都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干部队伍,做到守土有责。党委要敢于负责,还要敢于担当,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坚决反腐败反四风的大前提下,更好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其次,严格管理,必须靠制度,要创新和完善各方面制度。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是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的过程,建制度的目的,是要扎紧扎好管权治权的笼子。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落脚点是公开透明,晒出权力清单,让人民群众的眼睛监督权力。要以深化改革来完善制度。上海要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率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更要注重改革与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预防在先,把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找出来,把权力运作流程固化下来,坚决堵塞腐败漏洞,防止出现新的腐败高发。当前,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出现的腐败,会触碰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群众会更加不满,必须坚决防范,完善制度,更加公开透明。

严守纪律要丝毫不含糊。党的纪律是党的重要生命线,每个干部都必须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廉洁从政纪律等各项纪律。政治纪律是首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上海必须得到严格的贯彻落实,保证各项政令畅通。组织纪律是维护党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必须严守。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有纪必执、执纪必严,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各项纪律执行情况,要加强报告、检查、监督、问责。

严惩腐败要有重举措。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必须始终要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违纪违法的案子,有一个就查一个,一个都不能漏;败德坏规矩的歪风,冒一股就刹一股,一点也不放纵。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不信清风唤不回。”各级党组织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独立办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案力度,办案力量要加强、办案要提速。要用好巡视这一“利器”,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形成合力,探索把巡视与审计、财政检查等结合起来,深查线索。要依靠专业力量和专业途径,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韩正强调,要严防“灯下黑”,狠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好对监督者严格监督的问题。各级纪委要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时刻勿忘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制度,防止某些纪检监察干部徇私情、谋私利。要完善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晒出自己的权力清单,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习惯在公开透明的条件下工作,不惧风险,严以律己,铁面执纪。

内蒙古:严查四类案件 给权力戴上“紧箍咒

2月9日至1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力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

王君指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他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为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讲话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王君强调,今年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继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肃查处滥用公款公权行为。二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人员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和侵占各种惠民专项资金的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三是要深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推进派驻机构和巡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四是要简政放权、合理分权、严格限权,加快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防止权力被滥用。

王君要求,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同时,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切实增强党的组织纪律性,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内蒙古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切实强化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同心同德,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认真落实各项组织制度,切实增强组织观念、程序观念,在涉及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时必须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自行其是。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正确处理好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图的关系,对党组织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从严执行组织纪律,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不断强化执纪问责,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张力在《报告》中指出,2013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在加强监督检查,保障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配套规定,查办案件工作,纠风和专项治理,源头防腐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张力要求,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政令畅通,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工作落实中故意拖延或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要及时纠正,严格执纪,对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的干部给予支持保护。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各级党委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各级纪委要把执纪办案作为主业,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广泛开展警示教育。要巩固深化整治“四风”成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加大对“四风”问题督查问责力度,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张力强调,要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下级纪委要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狠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坚持准确定位、科学履职,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强化执纪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严禁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基础建设等具体事项,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成为违规操作的挡箭牌。

陕西:以钉钉子精神转变作风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2月9日至10日上午在西安召开。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7人,列席206人。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会由省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省委书记赵正永出席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班子党员领导同志,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全面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要求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再次表明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对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王岐山同志向全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l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明确提出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体现了新一届中央纪委的新谋划、新举措、新突破,是对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是指导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件。全会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赵正永同志的重要讲话,对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遏制腐败、遵守组织纪律、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3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稳步推进、深入开展。省委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从省委常委会做起、从具体问题抓起,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正风肃纪,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全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省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整治机关单位庸懒散奢,扎实推进专项治理,严肃纠正“四风”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积极构建具有陕西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对转变党风政风、改善社会风气的信心。

全会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的部署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改进巡视制度。

第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特别是借重大项目、征地拆迁之机谋取私利、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保护干部敢于干事、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第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廉洁从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开展新提拔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第五,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围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围绕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围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围绕破解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难题,从工作要求入手,注重实践探索,逐步形成制度,不断丰富和发展具有陕西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群”,积极探索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新途径新办法。继续巩固和深化14项反腐倡廉制度。在全省推行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民主测评政风行风等新的3项反腐倡廉制度。

全会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理解“三转”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改进方式方法,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疆: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2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对自治区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部署。全会强调,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以改革精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突出政治坚强,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教育监督管理,确保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第一,认真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要发挥法制建设和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作用,政协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充分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法院、检察院要依法惩处职务犯罪行为。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完善检查考核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在中央顶层设计下,结合新疆实际,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推进自治区纪委派驻监督对党政机关的全覆盖。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实现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第二,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保证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现象。严明财经纪律,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等问题发生。

第三,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严禁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整治文山会海。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并实名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中反映出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全面推行“一案三报告”制度,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警示作用。严明审查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力度。

第五,强化监督、管理和教育,确保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核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强化对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的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建设。

第六,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围绕提高“五种能力”,遵守“十个严禁”,争做“六个表率”,抓班子带队伍。进一步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深化“能力建设”专项活动。规范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探索治理解决“灯下黑”问题的有效办法和制度。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严查踩“红线”、闯“雷区”行为

2月8日至9日,中国共产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召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纪委书记刘向松代表兵团纪委常委会作《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对兵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具体部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政委车俊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

车俊强调,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要牢记党的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项规定和兵团党委二十六条规定的落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纠正“四风”。要继续巩固和扩大成果,将作风的“软要求”转化成考核“硬指标”,从一个个具体事情抓起,积小为大、久久为功。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党员干部要传承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带头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执行不力和违纪违规行为,健全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车俊指出,要进一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发现一起、严办一起,不论涉及到谁,无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职工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入手,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和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按照中央纪委规范办案的要求,抓紧落实兵团、师两级办案点建设,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注重发挥惩治腐败的警示作用,以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环境。

车俊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围绕公共权力这个核心,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兵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质量和水平。各级党委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委总体布局,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各级纪委要履行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责任,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发挥党风监督专门机关作用,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继续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在兵团治理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出席兵团纪委六届七次全会的与会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师(市)、团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