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大会召开

24.10.2014  12:45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大会召开

 

      按照省纪委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以及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10月2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贵阳市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大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张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常委陈麟担任授课老师,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石永忠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丽丽,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跃光,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明卫华,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王春,厅副巡视员罗孟军、毛家荣、张秀丽,省纪委宣传部部长荆富德参加会议。石永忠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张鹏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新一届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这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党组(党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张鹏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级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渎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和监督责任。各级党组(党委)要按照中央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做纪检监察的坚强后盾;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干部廉洁从政。各级党组(党委)要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对党员干部要真抓严管,抓早抓小;要关注、关心党员干部的成长。四是各级党组(党委)要确保中央、省委、厅党组工作部署政令畅通,落到实处。各级党组(党委)要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坏境;抓好《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问题的意见》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运行监督的意见》的贯彻落实。

陈麟以“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为主题进行授课,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有关要求以及如何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问题。他指出,当前我省作风在抓,腐败在查,风气在变;腐败易发多发土壤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

石永忠结合当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任务提出要求,一是后续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传达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抓好学习和落实,同时,要进一步抓好《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问题的意见》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运行监督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二是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在年底前,要比照厅的做法,对所辖县(区)进行集中培训,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三是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纪检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过硬的监察干部队伍;四是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干部要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行、问责、办案核心职责,紧紧围绕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四风”问题,坚决纠正不正之风,改进党风政风,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会后,参会人员赴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王武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园林绿化局(生态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产事业局、城管局党政纪主要负责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各附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近200人参加会议。

 

 

 

(图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张鹏讲话)

 

 

(图为省纪委常委陈麟授课)

 

文/图    胡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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