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立法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获全市改革创新奖

22.03.2016  13:54

近日,由玉屏侗族自治县改革部门选送,县人大申报的《改革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成果项目顺利通过层层评审,获得2015年度铜仁市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奖。

为提升玉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改革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该县人大制订了《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15年1月24日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2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实施。同年,《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与《条例》在11月7日同步实施,这一举措开创了该县立法史上实施条例与新法同步实施的先例,受到了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好评。

该县制定的《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施行后,贵州省第一个自治县制定的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于一体的单行条例,是一项立法层面的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条例》根据上位法,切合玉屏实际,有效解决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诸多问题,创新引进了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把群众关注的环境卫生、噪声污染、夜市、建筑垃圾清运、侗族民居特色等内容纳入法律规范。

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得到社会普遍认可,2015年5月经《贵州日报》、《贵州民族报》、省《人大论坛》、省人大网站大力宣传,有关新闻在新华网、法治网、共产党员网、天津网、四川蓉城网等28家全国性网络媒体转载,引起了广泛反响,多家网站的好评率均达到80%以上,先后有河北、四川、重庆、湖南、陕西等省共18县(市)的人大联系,索要《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版本,介绍立法经验。

在2015年度全市改革创新评选活动中,玉屏选送的《改革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成果,经常改革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评、专家组集中评审、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和报请市委常委会议审定等程序,获全市改革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