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多举措打造全省过硬司法警察队伍

13.02.2015  19:36

  本网消息    近年来,贵州省检察院在抓司法警察工作中,紧紧围绕“五个过硬”的要求,坚持以服务和保障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全面履行司法警察职责,以强化执法能力为核心大力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警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过硬司法警察队伍,为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围绕中心抓履职,不断提高服务检察工作、保障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 

  坚持把履行好警务保障职能作为法警工作的基本要务,重点围绕保障执法办案和办案安全全面履行警务职责,不断提升参与执法办案、保障办案安全、处置突发事件的质量和水平。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共执行传唤、拘传、押解、看管以及其他强制措施任务19800余人次,参与搜查、查封、扣押及保护犯罪现场800余人次,处置突发事件700余次,参与抓获在逃人员80余人,送达法律文书和卷宗5万余册(份)。同时,积极把参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中心任务作为应有职责,先后参与了全国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等全省性有关重大活动的安保及抗旱、抗洪救灾等重大任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突出重点强素能,着力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一是加大人才引入力度。针对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警力不足、年龄偏大等问题,把警务人才招录纳入全省检察人才招录工作的大盘子,积极拓展多渠道进人途径。2012年以来,先后通过公务员招录方式为全省检察机关警务部门补充年轻警员84名,同时还通过选调、军转安置等方式充实了一批年轻同志,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截止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在编司法警察452名,较2011年增加了11%,35岁以下增加了12.7%,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增加28.2%。

  二是把司法警察教育培训纳入全省检察队伍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中。在全省检察机关大力实施的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中,明确将司法警察培训班作为大力开发建设的9个精品检察实务专项培训班次之一,并且纳入全省性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的大盘子中。同时,将司法警察骨干人才的培养作为实施全省检察机关骨干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司法警察参评正在开展的第一批全省检察骨干评选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司法警察大规模培训练兵活动。2012年以来,省院先后举办了35岁以下司法警察骨干培训班、第一期司法警察队长轮训班和第二期司法警察队长轮训班暨大练兵骨干培训班各1期,参训人员达300余人(次),参训率达60%,提前一年完成了高检院“三年内将司法警察支队长、大队长轮训一遍”的要求。同时,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于今年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紧紧围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考核评分方案》要求,以基础理论、基本体能、基本技能和专业技术为重点,掀起了新一轮练兵热潮。

  四是立足岗位注重实用,突出培训实效。为切实解决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中存在的“追不上、打不赢”的问题,省院在组织培训练兵中,立足于“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充分利用省警官学院的教学资源,有针对性地设置教育培训科目,突出对安全防卫、警械具使用、防暴队形、控制与带离、徒手攻防、擒敌拳、手枪射击、基础体能等训练,并且聘请省内有较高知名度的警务专家为教官,着力进行实战训练。在培训期间实行全封闭军事化管理,对参训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资历深浅混合编班组训,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训练氛围。在培训练兵中采取了“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将参训学员作为机动警力,边训练、边备勤,在集中培训期间,先后抽调6名女学员、7名男学员执行四起重大案件的押解、看管任务,最快的在接到命令15分钟后就出发,1个小时就到位。 

   强化管理促规范,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和装备规范化建设 

  一是以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机制为基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的相关要求,省院组织对现有的全省性司法警察工作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规则。特别是针对执法办案中暴露出的使用警力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重申在办理自侦案件中严格依法规范使用司法警察的紧急通知》,对全省各级院在办理自侦案件中申请使用司法警察的条件、程序、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全省检察机关警务部门开展了“遵守执法办案纪律和规定专项整顿活动”,健全了“制定一个预案、确定一处场所、做好一项检查、坚持一个制度、注重五个环节”的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机制。针对高检院对我省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高检院有关规定严格依法规范开展司法警察工作的通知》,从进一步巩固办案工作区建设、加强警务装备建设、规范警力使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将高检院印发的《押解工作规则》和《看管工作规则》的规定整理为通俗易懂、便于记忆的顺口溜,制作成便于携带的《贵州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办案安全警示卡》,要求每一位司法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随身携带,随时警醒自己守住办案安全底线,规范履职行为。

  二是以编队管理为载体推进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紧紧抓住检察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机遇,通过积极请示争取,省院法警总队配齐了正副总队长和正副政委,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了综合指导科、警务科、执勤科三个内设机构,市、县两院警务部门也基本配齐了班子,建立起省院总队、市州级院支队、县级院大队的组织体系,实现了司法警察机构队建制和全员编制管理。大力推进争创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活动,2012年,14个法警大队被树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批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3个法警大队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批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同时,按照整体作战、上下联动、指挥有力、协作紧密、反应灵敏的要求,初步建立了全省上下警力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司法警察工作机制。2012年以来,省院先后6次在全省范围内调集警力集中保障重大案件的办理,从发出调警命令到集结到位,最晚的用了6个小时,最快的仅用了2个小时。

  三是以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推进装备管理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各级院警务部门警用装备的配备力度,将警用装备纳入检察机关装备建设整体规划,纳入经费保障体系,各级院均配齐了警械具、警用车辆、通讯工具等必要设备。并且加大警用装备信息化建设力度,将司法警察工作信息化纳入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的大盘子,逐步建设信息化网络办案平台、可视化远程指挥系统等。

  四是以保障办案安全为重点大力规范办案工作区建设。坚持把规范办案工作区建设作为保障办案安全的重点来抓,严格建设标准,规范使用管理。2012年,省院部署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对全省99个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其中验收合格的统一发放准用证,对验收不合格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暂停使用,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已有97个办案工作区取得准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