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多措并举支持登记注册企业上市发展

27.10.2016  07:34

    新华社贵阳10月25日专电(记者肖艳)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支持贵州省企业上市发展八条措施》,从资金、政策、税收等方面推进贵州登记注册企业的上市发展。

    《措施》指出,对在贵州登记注册的拟上市企业,报经贵州省政府金融办备案管理后,在注册地一律实行“一窗受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流程标准。

    对纳入省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在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对拟上市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中予以重点支持,并给予政策性资金扶持和融资增信支持。

    此外,对注册地在贵州省且在境内主板成功上市的企业奖励400万元;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奖励350万元,奖励分阶段拨付。对纳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协助引进拟上市企业并纳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的证券、基金公司相关团队奖励30万元;证券公司辅导企业上市后,对相关团队奖励50万元。

    据贵州省工商部门统计,截至2016年9月底,贵州省注册企业420795户、注册资本36159.891亿元。

[责任编辑: 曾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