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努力实现教育发展“三个增长”

04.08.2015  18:41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4日电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十二五”规划期间,大方县着眼长远精心谋划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全县教育事业建设的“三个增长”。

    一是用于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2011年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为22%,本年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为21.42%。2012年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为11.13%,本年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为80.46%。2013年教育财政拨款的与上年持平,本年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为47.9%。2014年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为30.32%,本年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为29.43%。

    二是按照在校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2011年小学生均教育事业费3123元,初中3213元,高中2805元;2012年小学生均教育事业费5118元,初中6120元,高中3893元;2013年小学生均教育事业费5358元,初中4632元,高中2320元。2014年小学生均教育事业费6341元,初中6692元,高中3704元。

    三是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2011年按国家规定,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每生年500元,初中700元,大方县实际达小学561元,初中711元。2012年按国家规定,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每生年500元,初中700元,大方县实际达小学623元,初中799元。2013年按国家规定,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每生年500元,初中700元,大方县实际达小学657元,初中713元。2014年按国家规定,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每生年560元,初中760元,大方县实际达小学657元,初中815元。

    四年来财政教育支出占全县GDP的比例为6.9%,严格按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实现教育投入法定增长。(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