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四举措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07.12.2016  19:02

一是强化落实政策。大方县把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抓好抓落实,成立相应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行之有效措施,细化分解任务,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用好用活政策。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扶持农民创业致富作为落脚点和出发点,支持工业化进程中园区企业健康发展,鼓励扶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伙经营农业产业化项目;因地制宜开发二、三产业,着力培育壮大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为培育各类农村专业户提供资金支持,有效提高创业担保贷款的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信用客户贷款优先原则,对信用好的农户及时给予贷款支持,农村商业银行范围内可直接发放贷款,无需反担保。对需要贷款的农户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对未授信的农户不发放贷款。坚持以创业贷款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原则,每个贷款项目带动3人以上就业。坚持以贷款户先付息,后申报贴息的原则,使贷款真正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担保贷款实行“按季结息,到期(或分期)还本”的方式,第一年利息由借款客户按借款合同约定先行垫付,两年期满借款人偿还贷款后,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凭农村商业银行提供借款客户第一年垫付利息清单及汇总进行审核,将贴息资金汇划至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时将相应资金划转至借款客户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