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大队“敲响警钟”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党员大会

16.12.2015  16:14

               

 

2015年12月15日下午大队全体党员聚集在大队三楼会议室学习两个新规。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同学习过程中,大队主要领导多次指出:新《准则》和《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转化为道德和纪律的要求,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准则》和《条例》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队全体党员民警要立刻行动起来,切实把学习和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同交管工作齐头并进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取得实效。   会上,大队政治教导员秦亿洲同志传达了县局党委召开的《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并要求大队全体党员缴纳2015年下半年党费收,还通报了2015年上半年缴纳党费等党建工作情况,并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和党费收缴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最后,秦亿洲教导员强调,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立足实际,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全面从严治党是永葆公安交警队伍忠诚本色的重要保证,是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证,是深化公安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履行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方式,进一步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向业务一线延伸,最大限度地把党建成效,转化为推动公安交警事业长远发展的强大动力,助推“四项建设”、公安改革、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中心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推动大队党建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迈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安浩、张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