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三举措”加强生态创建

13.05.2015  16:23

  在生态村、生态乡镇创建工作中,为加快创建步伐,夯实巩固生态成果,该县采取“三项措施”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一是拟定硬性指标,择优好村强化创建。结合多彩贵州文明行动、文明村寨、卫生村寨创建、新农村示范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等工作检查评比,以及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中,对掌握情况的乡镇村,符合创建标准指标要求的,县政府择优条件成熟村直接下文作为硬性指标创建,必须对照生态村创建标准开展村庄规划,每年积极争创省级生态村,符合条件的就争创国家级生态村,强力推进生态创建工作。

  二是形成常态机制,纳入目标考核评比。该县将生态创建工作从2014年开始纳入乡镇年终目标考核任务,要求每乡镇每年要选取1-2个条件较好村进行生态创建目标任务,选取1-2村提前进行生态规划,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创建任务的乡镇,在年终考核要扣减相应分值,对完成较好的乡镇酌情加分。

  三是加大资金倾斜,增强自主争创热情。在每年环境整治项目申报和整治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被命名生态村。该县高酿镇隆寨村国家级生态村近2年来共获得项目资金50万元,4个省级生态村共获得整治资金60.79万元。通过生态创建宣传和农村环境整治投入,不断增强了乡镇村的争创热情,该县2015年在15天之内,由乡镇村自觉整理生态创建材料,申报创建省级生态村12个,省级生态乡镇2个,掀起了生态创建热潮,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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