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五举措”落实“河长制”

03.02.2016  11:37
 

  天柱县采取“五项措施”顺利完成2015年清水江流域河长制目标任务。

  一是完成清水江乡镇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止目前,远口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完工,白市镇民建村污水处理厂月底投入运行,坌处镇污水处理厂建成,麻阳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建成准备投运。

  二是正常监测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县共有1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县城有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都采用山塘水库作为饮用水源点。2015年1-12月监测报告显示,各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优于三类水质标准。

  三是努力创建监测站达到国家西部环境监测能力标准。

  投入60万元开展县监测站能力达标建设,配置监测站房所需设备,做到软件设施和硬件符合三级站建设标准,逐步形成61项饮用水源水质指标监测能力,12月2日,该县环境监测站通过验收达标,计划2016年2月开启县内部分项目监测工作。

  四是极力保障白市断面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在该县白市镇清水江水域,对该县清水江流域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总磷、氨氮四项指标情况进行监测。该县聘请2名年轻大学生在自动站轮流值守,保障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经1-12月自动站自动监测结果显示,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以上,确保清水江断面水质达到规定类别。

  五是建立清水江水电站库区水生物长效打捞机制。投入白市和托口电站库区2015年打捞监管经费305万元,建立了1支常态机制打捞队伍,做到水生植物打捞“日产日清”,保障白市库区航道畅通,库区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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