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五措施”推进小型病险水库治理

19.08.2016  22:36

天柱县是全国产粮大县,全县共有小型水库25座,其中小(一) 型4座、小(二)型水库21座,设计灌溉面积5.5万亩,实际灌溉面积3.5359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1.4%。2010年以来,全县共完成1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现已全部投入运行,发挥效益突出,为全县农业丰收奠定了坚实基础,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多次获得黔东南州水务局检查组的高度表扬。2016年8月10日,黔东南州水务局组织对我县高工水库、莫沙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喜获好评,两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天柱县主要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组建工程项目部,县水务局派驻现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项目乡镇与施工单位分别组建了专门班子和项目部,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现场施工监督。

    二是健全制度,明确各级责任。明确项目建设责任体系,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项目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和施工进度;项目乡镇主要负责矛盾的协调处理和施工环境的优化。水利局分管局长为部门责任人,分标段、水库包干,负责质量、进度、安全督查、矛盾调处和组织调度。项目部施工员、监理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质监员建立个人质量档案,对质量问题实行终身追究制。将存在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再进入天柱水利施工市场。注重强化督查,对出现的问题一查到底整改到位。  

三是严格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我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所有财政性资金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在拨付进度款时,要求根据项目实际完成进度,由建设单位造具工程量清单,经监理员、现场技术负责人、乡镇项目部负责人、项目法依次审核签字后,由财务室开具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表,经财务室初审,再报县财政局审核,将资金从专户直拨付建设单位。县财政、水利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审计、发改等部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前介入,深入施工现场核对工程量,掌握施工进度、质量,全程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以确保资金安全。

    四是狠抓安全,打造平安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现场施工单位都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1名项目负责人专抓安全,每个现场施工点设立1名安全员,每个水库编制应急抢护预案。项目部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定期督查,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出检查通报,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工程和人员安全。

    五是接受监督,打造阳光工程。为了建立规范、高效、廉洁的权力运行体系,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建设阳光工程和优良工程,我们主动邀请各级监督部门和社会各方加强监督。一是主动自觉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二是设立意见箱和发放意见征求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组干部或村民代表为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