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环保局召开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培训会

24.11.2014  14:16

  为推进新修订《环境保护法》顺利施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依法治国顺利实施。2014年11月21日,天柱县环境保护局召集全县建材行业、卫生系统、采石场、重晶石行业、黄金矿山企业、养殖行业、国控企业、房地产行业、影视娱乐行业等200余人召开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培训会。

  会上,天柱县检察院自然与生态环境保护科领导组织学习“两高”司法解释;副局长结合实际生动讲解了《及时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组织学习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县环境监察大队长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探讨《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用生动的事例向企业宣传和传输了《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责任和义务,有效提升各排污企事业单位对保护环境的重视,为下步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使企事业单位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为开展好环保、环境监察执法等工作打下了基础,使全县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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