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天柱筑牢今冬明春农村安全“防火墙”

27.01.2015  12:17

为切实做好贵州省天柱县农村50户以上集中连片木质结构房屋村寨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村寨火灾防控一对一定点联系制度等六项消防安全“包保”责任制,形成自上而下责任到人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健全和完善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责任体系。

落实村寨火灾防控一对一定点联系制度。在全县50户以上(含50户)集中连片木质结构房屋村寨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行1名县级领导、1名乡镇领导、1名乡镇干部、1名民警和1名村干一对一定点联系制度。

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中心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同时,要督促分管领导和乡镇包保领导开展好消防工作,因第一责任人工作不到位,造成50户以上(含50户)村寨发生火灾事故的,第一责任人要承担第一责任。

落实县级领导包保工作制度。县级包保领导每月要召集联系乡镇分别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和一次消防安全研判分析会,研究解决联系村寨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同时,每月要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一次。

落实部门帮扶指导工作制度。各帮扶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建设作为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帮助村寨抓好消防安全建设。开展“零距离”帮扶,在深入各家各户进行防火检查时,重点督促和指导村民对耐火结构低的建筑物,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炉灶等不安全因素进行整改,切实提高消防安全。

落实乡镇包保领导工作制度。乡镇包保领导要给县级包保领导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好的建议和方法;每月要召集乡镇包保干部和联系村寨村干部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听取乡镇包保干部和村干部的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其分析、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难点问题,并安排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要指导和帮助联系村寨制定农村消防应急预案,做到建立消防队伍、建设消防水源、配备灭火器材和破拆工具;每月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一次;每季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不少于一次;在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要结合本区域防火工作特点,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不定期抽查联系村寨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对因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火灾事故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落实乡镇包保干部工作制度。乡镇包保干部要给乡镇包保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研判分析会和月例会的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要严格对照《黔东南州农村村寨消防安全检查标准》和“八个必查”的要求,对联系村寨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照片,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及时督促村民整改;乡镇包保干部要执行好消防安全宣传员制度,要结合本区域防火工作特点,灵活运用广播、海报、传单、宣传标语和“鸣锣喊寨”等多种方式进行消防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传播和普及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防自救知识,提升群众火灾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