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警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再次“升级”

08.12.2015  18:09

中新网太原12月8日电 (宋立超)8日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获悉,当地警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再次“升级”。警方表示,针对当地群众婚丧嫁娶午夜放炮的习俗,今后将不定期挑“好日子”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据介绍,在此前的统一行动中,共提前劝阻违规燃放行为72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

据了解,太原警方将农历适宜婚丧嫁娶的“好日子”作为开展禁燃工作的重要节点。在12月5日的下午4时至6日凌晨,警方就组织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午夜婚炮”集中统一行动。全市摸排73家结婚家庭,经开展工作,其中72家举行婚庆的家庭听从劝阻未燃放烟花爆竹,只有1家结婚家庭拒不听从劝阻,一意孤行坚持燃放,小店分局王村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1人。

近年来,太原当地一些居民为图喜庆热闹,在婚丧嫁娶、生日寿诞之际,习惯燃放鞭炮,对市政府颁发的“禁炮令”置若罔闻。其中,午夜炮更是让人不堪其扰,群众对此反响强烈。

太原“午夜婚炮”风俗由来已久。居民认为,结婚前夜23点58分需要燃放鞭炮“讨吉利”。每逢婚庆盛时,接近凌晨时当地鞭炮声此起彼伏,严重打扰周边市民休息。

为摒弃婚丧陋习,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10月30日向全省城乡居民发出“移风易俗、革弊立新”倡议;与此同时,太原警方采取行动,安排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统一集中行动,组织社区民警深入到街道、居民区、酒店等重点场所,对开业、婚丧嫁娶等庆典活动中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展开摸排。

此后,太原警方对此项工作严抓不懈。2015年10月1日,太原开始实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太原市公安局11月8日发布消息,今后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治安处罚裁决书将送达其单位,案件查办情况也将通报有关部门。

太原警方12月8日表示,将以“城中村”为主要战场,将辖区居民小区、酒店饭店等列为重点部位,对举行婚丧嫁娶、庆典庆祝活动的居民群众以拱门为标志进行全面排查和督促检点。根据掌握的情况,主动登门开展实地排查和教育劝阻,耐心说服燃放人员放弃燃放;与有可能燃放烟花爆竹的宾馆、饭店逐家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宣传告知、主动制止和报告查处的工作责任。对不听劝阻的非法燃放行为予以严惩。

据了解,太原市先后于1997年和2000年分两次对禁放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定》明确,六城区中的部分乡镇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批发烟花爆竹的单位也不准向禁放区内批发销售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由市政府发布公告,公告须载明燃放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品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