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失踪儿童,“互联网+打拐”描绘新图景

18.05.2016  00:16

互联网+打拐”彰显网络良善

互联网不断在经济、科技领域发挥出巨大威力,我们亟须利用互联网提升打拐、搜救的效率。比如互联网强大的信息及时扩散的能力,高效的发动公众参与搜救的能力等。此前已有民间互联网机构在为打拐注入活力,这次国家打拐迈出实质性的“互联网+”步伐,令人欣慰。在技术方面,一些公益平台已将脸部识别技术运用于搜寻,颇见威力。此次国家版信息平台一大亮点,是使用定点推送技术即时扩散失踪儿童信息。而在未来,如何更加充分利用各地智慧城市建设而带来“天网”视频监控系统,挖掘互联网大数据等各项新技术的潜力,执法者的创新路未有穷期。

其实,这是互联网良善的典型表现。互联网如今很时尚。互联网技术在商业、生产等领域攻城拔寨,但在社会公益领域的运用远远不足。另一方面,互联网世界众声喧哗,社会核心价值的引领却远远不足。此次互联网+打拐无疑为我们展示了互联网良善的广阔挖掘空间。

实际上,不只是打拐,在慈善募捐领域,互联网众筹也开始彰显出威力。一些正规慈善机构的众筹平台,在一些民众的疾病和灾难救助中发挥了以往难以想象的高效。一些癌症家庭原本要募集数十万元的善款,但他们往往在几天时间内就收到高出数倍的善款,这为我们展示出互联网慈善的惊人效率。

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

打拐的网络可织得更密一些

可以说,现在社会上全民打拐的意识已经基本形成,缺就缺在没有一种机制将大家的力量拧成一股绳。民间寻找失踪儿童,要么演变成一场全城大搜索,要么就是没获得大家关注而石沉大海。当然,我们不能说全城大搜索不好,但不可否认,这种冷热不均的状况,让找到小孩更像是一次小概率的碰运气。而且,不管是传统的依靠亲友寻找,还是现在的通过微信、微博找人,都难以避免形成一个无缝隙的守护网络。有时,别看朋友圈讨论得热火朝天,实际是这些网友离失踪儿童所在地隔了十万八千里,这样的关注对找到孩子的效果也可能事倍功半。

如果说前些年,我们的关注点还在寻找孩子的个案结局是否圆满上,那么如今,则更多关注如何将民间碎片化的力量整合起来。比如,最近一个月,包括顺丰、公交车、沙县小吃、链家等企业都被爆出成立失联儿童守护站、帮助家长找到孩子的消息。虽然,这些消息最后被证实为谣言,但也反映出人们迫切需要一个完整的网络来兜住孩子的安全。事实上,这方面,此前有民间的平台在做尝试,只是效果并不理想。比如,去年底上线的“中国儿童失踪预警平台(ccser)”,就遭到不少质疑。一些人担心,这类平台无法保证他们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安部设立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呼应了人们的期待。事实上,现在也没有任何一方比警察更适合做这项工作。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的专业,可以让寻找失踪儿童更加有针对性;另一方面,官方平台的权威性是民间平台无法比拟的,它可以消减公众对信息安全的顾虑。

“互联网+打拐”需公众助力

技术的进步、机制的理顺只是“天时地利”,关键还是要“人和”,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的参与,才能让这一线上平台真正助力线下的解救行动。显而易见的是,无论警方发布信息多么及时、多么详细,如果没有公众提供相关目击信息,那就无法实现“群防群治、全民反拐”的预期目标。

一方面,是要尽可能多地覆盖更多信息发布渠道。在美国,不仅所有电信运营商都免费提供安珀警报功能,脸书、谷歌、优步等互联网企业也加入其中。当前,我国的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主要以手机应用为依托,也有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渠道,但在应用更加普遍的手机短信、微信朋友圈等领域还要尽快打通端口。此外,户外显示屏、公交地铁电视、商场广播等,都可用来发布相关失踪信息。

另一方面,是要对公众参与打拐进行更为深入的常识普及和教育。国人对拐卖儿童的痛恨无需赘言,但怎么在打拐中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可能很多人都并不知道。随着这一平台的上线,告诉公众应当如何参与、接到信息后如何排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如何处理等知识,才能使这一系统真正发挥作用。尤其是一些关键岗位上的人员,比如出租车司机、列车乘务员、酒店工作人员等,更要成为这一平台最为敏锐的“神经末梢”。

积极借鉴“互联网+打拐”政企合作模式

这样的公益平台该怎么建?是不是都要花纳税人的钱来另建?“互联网+打拐”的政企合作模式,给出了不一样的选择。这个打拐平台其实就嫁接在阿里巴巴开发的“钉钉”APP里,由后者提供技术支持和自动推送,打拐民警需要做的只是通过手机录入失踪儿童信息。

某种意义上,这样的政企合作可以不花纳税人一分钱,效率还比政府部门单独另建系统更高。事实上,企业也很乐意参与这样的合作,一方面可以突出自身公益形象,比简单捐钱更有效率;另一方面也能给自己带来流量,推广相关移动应用。

现在,“互联网+政务”是一个很火的词。但是,就像前些年一窝蜂建了那么多政府网站,最后都成了沉睡的僵尸;如今,又一窝蜂推出的各种移动政务APP,除了大把大把地烧纳税人的钱,真的能有“互联网+政务”的实质效果吗?若干年甚至若干月后,会不会又是一大批沉睡的僵尸?

所谓“互联网+政务”,不是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拨出一笔专门的资金,然后搭建一个专门的平台;这些事情完全可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不仅效率更高而且成本更低,甚至无需花纳税人一分钱。

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的政企合作模式,值得各地在落实“互联网+政务”的工作中积极借鉴。“互联网+政务”关键不在于搭建平台(政府做的平台永远抵不过企业做的),而是在于提供公共服务。“互联网+政务”绝不是烧钱的代名词,正如我们不需要那么多沉睡的政府网站,我们也不需要那么多花里胡哨的政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