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举报派出所”被打断手脚?

02.01.2015  01:35

原标题:女子因“举报派出所”被打断手脚?

近日,河南鹿邑县女子曹露回家途中被4名蒙面人袭击。对方手拿砍刀、铁棍等物对其进行攻击。经医院诊断,曹露右侧胫骨下段骨折,右侧桡骨中段骨折。曹露称,4人在殴打中警告其不要再举报派出所,“否则弄死你”。随后,4名蒙面人乘一辆无牌黑色轿车离去。曹露丈夫肖建鹏告诉记者,此前两年时间里,他们夫妻俩一直在向周口市检察院、鹿邑县公安局、鹿邑县纪委等部门举报鹿邑县城郊派出所所长及民警违法违纪问题。(1月1日《现代快报》)

4名蒙面人袭击弱女子,并且还动用了砍刀、铁棍等凶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非常严重,令人气愤,同时也涉嫌构成故意伤害。据说,此前受害者一直在举报派出所民警,且蒙面人施暴时警告其“不要再举报派出所”,因此有网友“据常理推断”将此次袭击事件与派出所联系了起来,甚至怀疑派出所是“始作俑者”。

近年来,举报人遭打击报复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难免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更何况,此次事件还牵涉到了派出所这样的执法部门。不过,需要保持清醒的是,任何事情都不能想当然,特别是涉及法律问题,更要讲证据。受害人是否一直在举报派出所,只须查一下当地检察院、纪委的相关记录就行了;而蒙面人是否说过“不要再举报派出所”,只是受害人在自说自话,起码从目前来看尚不能完全予以确认。因此,事情真相如何,还应由相关部门调查后得出权威结论。说不定,袭击者另有其人,只是为了掩盖罪责故意嫁祸给派出所罢了。

涉事派出所可能也很委屈,认为自己“躺枪”了。而派出所洗清“不白之冤”的最有效途径,当然是彻查真相,将歹徒绳之以法。我注意到,媒体称正在调查曹露被打案件的是鹿邑县城关派出所和公安局刑警大队,而曹此前举报的是鹿邑县城郊派出所,他们可以说是唇齿相依的“兄弟单位”。自己人查自己人,调查的公正性会不会因此受到一些影响和干扰?这并非是对相关单位不信任,而是觉得为了让调查更公平、公正,似乎应该让更高级别的上级单位介入或“异地用警”更有保障。

另外,受害人举报的鹿邑县城郊派出所所长及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也应该好好查一查。即使打人事件真的与他们无关,也不代表违纪问题就不存在。

文/乔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