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后大闹幼儿园

08.07.2014  17:32

               

本网   日前,一名女子酒后前往幼儿园接孩子时,因校方认为女子酒后接孩子不安全,拒绝该女子接孩子放学的请求,该女子就借着酒劲大闹幼儿园,并致6人受伤。

据警方介绍,2日下午4时30分,绥阳县洋川镇派出所接到该镇某幼儿园报警,称一名女子酒后在幼儿园滋事,致多名老师和学生家长受伤。接到报警,民警赶到现场时,该女子正在幼儿园内大吵大闹,引来许多围观群众。就在民警准备将该女子带离现场时,她突然情绪失控,谩骂民警的同时,还将民警的制服撕破。劝阻20分钟无效后,警方只好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强制约束致酒醒,再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调查证实,闹事女子姓荆,湖南省洪江市人,年初与绥阳居民余某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由于余某离异,需要照顾小孩,2人便返回绥阳生活。2日下午,荆某因心情不好,独自在家喝酒后,前往幼儿园接余某的小孩回家。其间,荆某想把余某的侄儿一同接走,但幼儿园规定,接小孩必须是父母,见荆某满身酒气,自己走路都不安全,恐影响小孩路途安全,于是园方拒绝了荆某的请求。

遭到园方保安多次劝阻后,荆某在酒精刺激下,趁保安不注意,迅速翻越幼儿园铁门。园方负责人毛某和保安再次对荆某进行制止,然而,荆某不但不听,反而趁机咬伤毛某的左手,并与保安发生抓扯。几分钟内,荆某手持板凳,先后将毛某、保安及另外4名学生家长砸伤。

绥阳警方按照我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荆某扰乱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殴打他人、阻碍执行职务3项违法行为,分别处行政拘留8日,共计24日,最终决定执行20日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