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三女子“麻闹”医院 其中一人被行拘7天

18.03.2017  06:07

  3月15日,三名女子因不满意当班护士的回答,在贵医附院特需门诊采取过激行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其中一女子被处行政拘留7天。

  据悉,这也是近年来首次有市民在贵医附院因“医闹”而被行政处罚。院方透露,医院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黑名单”制度,凡多次无理大闹医院的相关人员或将被列入其中,除危及生命的抢救外,院方将考虑不接待这类“黑名单”市民到医院就诊。

  “说实话,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哪里做得不对了。”这次事件的当事人之一,特需门诊的护士李蓓表示,当天下午她当班在护士工作台接待咨询,大约14时刚过,三名女子来到护士台前询问,早上看的诊,现在医生不在,该怎么办?李蓓说:“按照规定,我们的特需门诊都是本院的知名专家,除了门诊外还要承担手术、病房以及学校的教学工作。因此特需门诊专家只能坐诊半天。”但是,由于很多病人都是慕名远道而来,为了不让病人反复奔波于医院,因此,医院规定其他同级别的当时坐诊医生是可以对病人的复诊进行解答和安排的,于是李蓓就安排三人到下午的坐诊医生诊室去看检查结果。

  没过几分钟,三人又折返护士台,告诉李蓓,现在不满意下午坐诊医生的回答,她们要求找到上午坐诊的专家。对于李蓓的解释,三人并不满意。较为年长的女子显得特别激动,另一名较为年轻的女子也开始踢打护士台,在和护士长沟通后,三人还是不满,之后年轻女子爬上了护士台、年长的女子躺在走廊上……。

  视频显示,三人先后和另一位护士、护士长、院方保卫科的两名工作人员分别沟通,激动情绪一直没有平静下来,院方保卫科只得报警,最终,警察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处理——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最终,闹事三人中一人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一人被警告。(记者 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