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六个严禁"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

21.09.2015  19:18

  在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之际,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根据省纪委《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廉洁自律“六个严禁”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全体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高度警惕隐蔽“四风”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强调,全委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花样翻新,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节日期间,要严格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隐身的“四风”问题礼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侈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出入经营性娱乐场所,不参加低俗文化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不得违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相关交通费用。

通知》要求,各处室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抓住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把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防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作为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监察室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