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文明委“六个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

10.02.2015  12:46
 

2014年,贵阳市生态文明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委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较好的发挥了委党委的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了全委上下跟着学、照着做,全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一年来,全委上下风清气顺、朝气蓬勃,内外关系不断理顺,机制体制日趋完善,各种平台逐步搭建,多项工作实现突破。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抓 “六个强化”,助推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发展。

一是强化党委统领。 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所谓主体就是主责,就必须主抓。一年来,委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到具体人员。一年来,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查处工作,集中组织学习38次,及时调整充实了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并按照“一岗双责”构建了全委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网络,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全委各级“一把手”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督导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抽查,全委34家单位党政“一把手”均较好的履行了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 全委把学习教育作为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筑牢提高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思想防线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委党委(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干部大会、专题会议上都要及时组织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文件、重要讲话精神。一年来,我们还创新形式和方式,以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学习先进、自我警示、廉洁自律的意识。全年组织开展理论宣讲、党课辅导11场,受教育人员达1200余人次;组织全委科级以上干部140余人,先后在王武监狱、花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为民意识,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守住底线、不触红线、筑牢防线。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 制度能有效防止腐败,制度能规范行为。去年,贵阳市生态文明委以“转作风、抓反腐、办实事、树形象”为抓手,坚持以最高的标准、务实的措施、严格的纪律抓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制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党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政务党务公开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差旅费审批制度、涉农专项资金监管等相关制度。完善了办公会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同岗替代制度、考勤制度。这一系列的措施制度,较好的支撑了全委工作的规范推进,制度促进了管理,制度强化了管理,制度落实了勤政廉政。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手段。一年来,贵阳市生态文明委注重“四个结合”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教育实践活动展开后,将11名委党委成员进行了责任分解,每名同志均具体负责3至4个单位;6名调研员组成6个督查组,分别督导5至7个单位,重点对各单位考勤纪律、作风效能、工程项目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慢浮”等问题。各分管领导和督导组利用与干部职工广泛接触、谈心交心等形式征求意见、提醒约谈进行监督。活动期间,委领导与全委150名科级干部职工普遍谈心一次,与重点人员、有困难的人员和有影响资历比较老的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一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了全系统作风的好转。 二是结合重点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贵阳市生态文明委既是行政部门又是职能部门,既要管理项目审批,又要负责具体项目实施。承担的工作较为繁重,涉及面广,时间要求紧,资金流量大,许多环节极易滋生腐败。为此,贵阳市生态文明委在落实各项制度的同时,有重点、有目的地对一些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重点推进,重点监管。如二环八路绿化改造提升,花溪湿地公园改造提升,黔灵山公园提升改造等,都坚持从制度、规范、流程三个方面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市级财政年初安排全委系统经费合计31495万元,项目经费实际安排15230万元。目前为止资金运行管理上没有出现违纪违规情况。 三是利用专职纪检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委党委高度重视发挥专职纪检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大力支持。委纪委书记和各级纪检专职人员不再分管和担任其他业务工作,全力行使监督权力,树立了委纪委的权威,让委纪委和各级纪检专职人员更好地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一年来,委纪委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坚决查处违纪案件,调查处理举报案件14起。配合市纪委和南明区检察院重点查处了委宣教中心违反中央、省、市规定的案件和委苗圃所建设套取国家巨额财产的案件。 四是结合实施惩防并举进行监督检查 。为在全委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体系,委成立了专门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定了《贵阳市生态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坚持以委党委班子成员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行责任“包保”。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按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梳理防控重点,完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制定权力运行清单。特别是对承担行政审批、组织人事、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的重点部门,全面查找出每个工作流程中可能存在“吃、拿、卡、要”、渎职腐败等权力风险的风险点,对其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共梳理出风险点45条。针对查找出来的各级廉政风险防控点,一一制定防控措施,同时,在委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并认真听取各区、市、县生态文明局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五是强化干部选用。 干部人事工作是最容易滋生腐败和形成关系网的工作环节。新班子调整后,面对委机关内部内设机构不合理,人员职数不匹配,工作职责不清楚,进取意识跟不上等问题,如何实现高效整合、优化配置,全面完成定人、定位、定责的目标,是委党委面临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从去年年初开始,党委就注重从全局统筹考虑,认真分析研究,反复酝酿推敲,并排除各种干扰和影响,于2014年10月,对委机关中层干部进行了全面调整,共调整干部24名,仅有3名未调整,调整幅度达88 %。清退委机关借调基层单位人员12名。使一批能力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走上了重要工作岗位。此次调整,是近年来环保、林业、绿化三个单位幅度最大的一次,没有受到任何阻力,没有收到一封举报信,没有听到一句不和谐的声音。公正、公平、公开的选人用人得到了全委上下的普遍认可。这部分新上岗的干部通过短短三个月的检验,工作热情高涨,工作效率提升,内部运转高效。下一步我委还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流程,对委属各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交流和调整,强化干部独立担当履职的能力,确保全委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呈现新的气象。

    六是强化领导自律。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和核心,决定一个单位的风气和方向,作用至关重要,尤其像生态委这样由各部门、各单位、各专业融合的“联合舰队”,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就愈加凸现。过去的一年,贵阳市生态文明委注重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核心形成 。党委班子常通气、多交心、共商量,对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点工程、经费开支、人事调整,始终坚持先调查了解,后分析细化,再专题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后集体讨论决定。党委主要领导做到首先不定调、过程不插手、具体开支不经办、最终决策不独断,使每一项决策都由下至上、由上至下、反复酝酿,避免了意见的单一、领导的专断、决策的失误。一年来,党委工作正常推进,各位班子成员尽力竭力,保持了一个声音,形成了工作整体,树立了较高威信。 二是抓问题整改。 委10名班子成员首先带头清退办公用房和超标车辆。共清理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16间709.38平米。其中,县级领导干部超面积办公用房8间297.88平米、科级领导干部超面积办公用房8间411.5平米;清理清退县级干部超标公务用车7辆、科级干部公务用车6辆。清理、清退的办公用房全部调整为机关处室用房,车辆统一交委办公室调配,极大的缓解了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和用车紧张的问题。 三是抓行为规范。 委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度,带头报告个人住房、收入等事项,带头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带头不插手经费使用。凡属重要工作开支、重点工程招投标均统一招投标,公正透明。从主要领导开始对每一项工程、每一笔开支、每一项物资采购坚持不打招呼、不递条子、不设条件、不过问具体过程。委县级领导干部带头与干部职工同吃一锅饭,同享一样待遇,没有私自请过一次客,没有乱花公家一分钱,党委领导没有在财务报销一张私人消费发票。党委领导的示范带头,树立了正气,形成了好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