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副主任吴建民赴毕节开展民族乡立法调研工作

31.08.2016  00:40

  8月24日至26日,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与省人大民宗委、省民宗委联合组成调研组赴毕节市开展《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调研组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肖祖才带队,省民宗委副主任吴建民及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

  调研组一行先后与黔西县和七星关区党委、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民族乡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实地走访了黔西县绿化白族彝族乡,就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亟待解决的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就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文本、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广泛征求意见。

  吴建民在调研中指出,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补充形式,开展民族乡立法工作,应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新形势下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区划调整以及人、财、物等方面突出问题,结合中央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从地方立法的层面为民族乡保护和发展争取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