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部署开展宗教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

22.02.2017  10:38

  近日,省民宗委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宗教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

  通知指出,开展宗教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及《贵州省宗教工作统计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各地民宗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本辖区内宗教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厘清思路、摸清底数,为爱国贫困信教群众脱贫致富同步小康工作提供准确无误的基础资料。

  通知要求,各地民宗部门要对信教群众、宗教团体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统计工作基础较差的地方应增加人手,积极推进,确保如期上报相关统计数据。县级民宗部门作为属地管理部门,应将统计数据精确到村(居)民委员会,以统计表方式反映数据情况。如个别地方因敷衍塞责、工作不细致、数据不完整影响工作进度,省民宗委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